近日,保定高新区检察院结合辖区民营企业发展新形势,制定了《关于发挥刑事检察职能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举措》。
《工作举措》主要围绕更新新时代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工作理念、探索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、严格执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要求和11条执法司法标准、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实行层报审查制度、对于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涉企新型刑事犯罪案件实行检察官办案组工作机制、对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、针对做出不起诉决定和生效判决(裁定)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实行“一案一剖析总结,一案一检察建议”制度等做了详细规定。
《工作举措》决定,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,按照谁办案谁负责、谁负责谁共建的原则,实行检企共建责任制,巩固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成果,主动下沉、深入企业,进行“回头看”,开展为期一个月的“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大调研”活动,立足检察职能定位,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据悉,近年来,保定高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市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部署,先后开展了保定“高新检察进百企·服务发展百家行”活动、保定“高新检察进百企·服务发展园区行”活动、保定“高新检察进百企·服务发展项目行”活动,活动中立足检察职能,秉承平等保护、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,办理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27件63人,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,收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