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反映,可通过以下途径:
一、即日起,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,停止接待群众来访,停止“辩护与代理接待”“控告申诉”“民事行政检察咨询”“综合咨询”等窗口业务。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。
二、疫情防控期间,可通过拨打(0312)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(www.12309.gov.cn),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,并将申诉书、身份证明、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。也可在手机上下载“检察12309”APP或关注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。
三、疫情防控期间,当事人及委托人如需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申诉及其他控告、申诉材料的,可以邮寄形式将材料寄至保定市竞秀区先锋街道五四西路106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收,邮编:071000,电话:0312-3010282/8638676。
疫情防控期间,我们将严格按照“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”的要求,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,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,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。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,敬请谅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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